三部委禁電企擅自加價

三部委禁電企擅自加價

【本報訊】國家發改委、電監會以及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及電網企業不得自行調整電價,須嚴格執行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訂的上網電價,以維護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
三部委下發的《關於規範電能交易價格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要求發電機組進入商業運作之前,水電調試運行期上網電價須按照當地燃煤發電機組脫硫標上網電價50%執行,至於火電及核電則按80%執行。

電價改革文件快出台

若跨省、跨區電能交易中,國家尚未規定價格的,則由雙方參考送電網及受電網的平均電價協商確定,其中電省電網企業輸電價格不得超過每千瓦時3分。
此外,內地《上海證券報》報道,關於加快推進電價的改革文件有望於短期內出台,當中的重頭戲為將大規模試點,開放發電企業的上網電價,由市場競爭形成,銷售電價與上網電價聯動,其中工商業電價每六個月變動一次,至於家用電價則每年最多變動一次。內地一位資源專家指出,進行電價改革,可化解煤電企業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