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擊醉酒駕駛,中國公安部提出抓到醉酒駕駛者,同車的乘客也要受罰。
這個提議一出,立即遭到強烈反彈,網民──又是網民──一片聲討,都說如此罰法,猶如從前的株連法。竟然連中央電視台的評論,都加入譴責。
其實這種罰則,也不是中國公安部獨創,現在日本,就實行這樣的法例。
日本的法例更嚴。一個人醉酒駕駛,不但與他同車的乘客因為不勸阻而要受罰,連賣酒給他的餐廳、酒吧,如果被證實明知其要駕車,還賣酒給他,也要罰。
日本人醉酒駕駛被抓到,警方二話不說,先罰款五十萬日圓,然後再因應酒精超標程度,處以輕重不同的刑法,並會通知其僱主,炒其魷魚,完全無情可講。
所以在日本,如果你說等一會要駕車,餐廳、酒吧就不賣酒給你。有一次我在冲繩,不過在酒店附近的意大利餐廳吃飯,喝了紅酒,餐廳經理知道我開車,就堅持找職員做我司機,將車開回酒店。
日本人喝酒不會比中國人少,但法例一出,也沒什麼人吵,駕車就不喝酒,喝了酒就不駕車。同車者勸不聽,就不同車。當然還有人犯例,但被抓到就乖乖受罰。
中國人現在口口聲聲要法制,但中國人要的是符合自己利益的法制,稍有不如意,又希望無法了,法制對於許多中國人來說,跟香港人整天掛在嘴邊的「着數」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