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裏裝修,搬出去住三個月,臨走收拾東西,幾乎煩死。
在一個地方住了十年,家裏想像不到會有那麼多東西,平時都收在櫃子裏不覺得,一旦要打包運走,才知道泛濫程度。
於是就開始扔東西,將不要的東西扔掉,將可要可不要的東西扔掉。那也不是些不值錢的東西,但不是所有值錢的東西都有保留的價值。這就顯得很弔詭:花錢買了值錢但不值得保留的東西,當初是一個什麼樣的決定?
那便是物慾作怪了。
大家都知道簡約生活好,但人有物慾,真正可以控制住自己的人不會太多。這跟有錢沒錢關係不大,窮人也有「賤物」來鬥的。物慾主義雖然被一面倒地批判,但它卻又是社會經濟繁榮的功臣。一個人所需的衣服其實很少,但如果人人都保持衣服剛剛夠穿的話,比如穿一套換洗一套的話,那麼經濟市場也就完蛋了。
當然,家裏除了雜物眾多之外,還有些非物質價值的東西,書、信、照片之類,也佔了極大的數量,留或不留,因為帶着情感因素,更加費時處理。
有一個朋友跟我說,她家裝修的時候,光是搬家就搬了兩個月。我問怎麼有那麼多東西搬?她說一邊整理一邊捨不得,看看舊照片感懷一番,看看舊信件又哭一場,拖拖拉拉,結果兩個月才出得了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