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為兩個攝影比賽做評判,看了很多相片。
數碼相機面世之後,將攝影這一件事徹底普及了。如今外遊,無論男女老少,都一部數碼相機。就是不出遊,許多人的手袋裏、書包裏也都有相機隨身。
於是到處見拍照的人,有時跟年青朋友吃飯,上一道菜拍一道,問他們拍來幹什麼,他們也不知道,反正一張大容量的記憶卡裏,可以留一千多張相片,拍了也不輸出來,只管留在裏面,也未必翻看。
這也成了一種癮,有事沒事,反正相機在身邊,拿出來拍拍拍,享受的是拍照的過程。
於是人人都擁有大批相片,個個都像攝影師。一聽有攝影比賽,便紛紛參賽。
所以,如今搞攝影比賽,參賽「作品」之多,是很驚人的。
但是,既然叫作「攝影比賽」,還是應該有要求的,畢竟攝影跟亂拍不同,攝影,應該有些法度。
一張相片,從主題到技巧,到構思、布圖,都有講究,也就是說,即使是一瞬間的捕捉,也會是「有心之作」,是心靈裏面的感受。每一張相片,從主題到成像,都應該可以說出一個故事,讓人看了生出一些感想。
自己喜歡拍是一回事,參加比賽是另一回事,其中的區別,現在許多人還沒分清楚,就將「作品」拿出來「參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