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屋署在160條公屋屋邨實施屋邨管理扣分制6年,至今有11個租戶因多次亂拋垃圾或吐痰等,扣滿16分要「叮走」,另有12戶上訴後獲酌情留低。首名被叮走的屯門擲物狂袁堅文,原來去年已獲准重返屯門公屋一個低層單位居住,他沒有再高空擲物,卻變身噪音王,經常故意在家「爆機」,開大喇叭聲浪以噪音擾人,刻意向房署報復。
記者:馮永堅
房署最新數字顯示,70萬個租戶中有約一萬個曾被扣分,涉及「亂拋垃圾」最多,有4,900宗;其次是「在屋邨公共地方吸煙或攜帶燃着的香煙」及「在公眾地方吐痰」。消息人士指,至今有23個租戶因扣滿16分被叮走,當中11戶已交回單位,其餘上訴後獲酌情保留單位繼續居住。此外,有182戶被扣10至15分,屬被叮走高危一族。
噪音要用證人舉證
據了解,原居於屯門友愛邨的擲物狂袁堅文,05年成為首個被叮走的公屋住戶,遷出後入住元朗朗邊中轉屋兩年,隨即與女兒重新申請上樓,去年中獲配屯門一公屋單位。鑑於他有高空擲物紀錄,房署編配一個極低層單位給他,消息人士解釋這不涉歧視,「佢有高空擲物紀錄,如果再分高層單位畀佢,再犯點算」。
消息人士說,袁堅文過去一年的確未有高空擲物,但就用另一種方法滋擾鄰居,他屢次開大喇叭聲浪,以噪音擾人,但為時不會太長,當鄰居拍門及向屋邨辦事處投訴,房署人員上門調查時,他已經「收聲」,因此未被扣分。
租戶觸犯「造成噪音滋擾」會被扣5分,消息人士承認舉證較吐痰及拋垃圾困難,「何謂噪音,噪音標準人人不同」,因此房署接到噪音投訴時,會由兩名房署職員連同投訴人,及至少多一個租戶到發出噪音單位了解,以人證來證明被投訴租戶確實發出噪音。由於舉證較困難,故因噪音滋擾被扣分租戶不多,至今只有28戶。
現有28個扣分項目
過去6年房署因應社會需要及居民訴求,每年都增加扣分項目,如去年就新增「冷氣機滴水」一項。房署消息人士指,現時有28個扣分項目涵蓋範圍相當廣泛,包括屋邨公共地方清潔、高空擲物及浪費公屋資源等,加上居民清潔意識提高,因此今年不會有新增扣分項目,「太多罰則未必係好事,目前為止28項已經夠」。
公屋扣分制最新數字
-最多住戶扣分項目-
項目:亂拋垃圾
扣分:5
扣分次數:4,900
項目:在公共地方吸煙或攜帶燃着香煙
扣分:5
扣分次數:3,200
項目:在公眾地方吐痰
扣分:7
扣分次數:1,200
-從未有人被扣分項目-
項目:抽氣扇滴油
扣分:3
項目:公眾地方煲蠟
扣分:5
項目:損壞雨水/污水管,引致滲水往下層單位
扣分:7
項目:拒絕維修應由租戶負責保養的喉管或衞生設備
扣分:7
資料來源︰房屋署
四項目未有住戶扣分
【本報訊】屋邨管理扣分制28個扣分項目中,原來有4項從未「開齋」扣租戶分,包括「在公眾地方煲蠟」及「抽氣扇滴油」等。房署消息人士指這不代表居民沒違規,只是他們經房署職員警告後,深感悔意及未有再犯才未被扣分。不過,如居民嚴重違規,如高空擲下可傷害他人物品,房署在沒有警告下也會扣違規租戶15分。
一般來說,房署職員會先向違反輕微事項租戶發口頭警告,如租戶堅持不承認違規或再犯,才會扣分,令扣分制實施六年來仍有4項未「開齋」。
高空擲物不會有警告
除上述兩項,還有「損壞雨水/污水管,引致滲水往下層單位」及「拒絕維修應由租戶負責保養的喉管或衞生設備」。但並非所有違規事項都可警告代扣分,房署指租戶如有嚴重違規,如高空擲下可傷害他人物品,就不會有警告而即時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