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雷曼苦主來港追討96億

台雷曼苦主來港追討96億

【本報訊】部份來自台灣的苦主正考慮在本港追討雷曼連動債賠償的可能性。該批苦主代表指出,台灣的雷曼債券全數購自本港銀行或證券行設於當地的附屬機構,銷售合約指明由本港法律管轄,要求港府介入調查本港銀行向台灣推銷迷債的渠道,提出與本港對等的賠償條款。
代表逾400名台灣雷曼連動債苦主的律師邱彰昨表示,台灣一直禁止當地銀行銷售債券相關的結構性產品,台灣民眾購買的雷曼債券全數由本港金融機構包銷,透過在當地開設的附屬公司推銷,銷售期間同樣標榜保本保息,以及豁免手續費等優惠,港府介入調查責無旁貸。她表示,台灣雷曼苦主數目逾5萬人,涉及投資金額逾400億元新台幣(約96億港元)。
協助台灣苦主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表示,由於銷售合約列明由本港法律監管,苦主有權就不良銷售手法等事項進行追討。他指稍後會替台灣苦主約見金管局及證監會,若有足夠追討理據,不排除提出訴訟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