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網上補習中介公司成本低利潤高,加上配對服務需求大,有關網站越開越多。不過,這些性質猶如職業介紹所的網站,導師屬自僱人士,與網站沒有僱傭關係,不受勞工保障,而且由於不受僱傭條例監管,職業介紹所不可收取多於首月工資一成佣金的規定並不適用,有網站向導師收取的佣金高達首月收入的五成。有立法會議員要求勞工處重新檢討僱傭條例並應監管有關網站。 記者:袁慧妍
香港大學新聞系三年級學生鄧小姐曾在數個大型補習網站登記為導師,「(網站)明明就係幫人搵工,點會唔算職業介紹?」她指身邊大部份同學都有做導師,以她本人為例,兩星期前剛開始為4名學生補習,時薪百多元,但由於網站訂明,要「收取首兩個星期導師之全數補習費作為行政費用」,相等於首月工資約五成,故鄧小姐工作兩星期內,接近2,000元的薪金要全數奉獻給網站,「如果我家唔做,乜都冇,要由頭計過。」
介紹所收佣不逾一成
勞工處《僱傭條例》規定,任何職業介紹所都必須向勞工處申領牌照,違例者可被罰款5萬元。此外,職業介紹所持牌人向求職者收取的佣金,不得超過所賺取的首月工資的一成,違法者可被罰款5萬元,甚或被撤銷牌照。
本報向勞工處查詢大型補習網站,如香港導師會(HKTA)、香港補習介紹中心(ectutor)、導師王國(tutorkindom)、熱誠補習(hottutor)等,有否登記為職業介紹所,勞工處回覆指,它們並沒有申請;而且,如果導師和家長之間不存在僱傭關係,有關中介人也不屬職業介紹所。
網站每日為導師及家長進行配對,當中可能牽涉巨額佣金,原來是「冇王管」,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質疑補習導師的性質與受《僱傭條例》保障的家務助理相若,「大家都係一個星期返幾個鐘做兼職,又係計時薪,點解導師唔可以係僱員?」他炮轟勞工處不把導師納入僱員範圍,令他們被網站濫收佣金,「勞工處唔好聽到自僱就踢出門口,要重新檢討呢啲個案。」他又呼籲受害導師盡快向職工盟尋求協助。
補習網站多有不平等條款
【本報訊】除了僱傭保障及佣金問題,本報查閱一些補習介紹網站,發現都有各式各樣的不平等條款,如tutorempire稱「有權向會員收取任何種類的服務費用」;ectutor指會「保留隨時增刪合約的一切權利,而不會事先通知會員」;也有網站指如導師把補習個案轉讓予其他導師,需取數百元行政費。
香港導師會(HKTA)則於電視廣告中,聲稱會有專業顧問為你驗證導師的資歷,但當記者以導師身份致電HKTA查詢時,職員卻指毋須面試兼不用核對資料,只要求導師在網站內填寫真實資料。
此外,HKTA及個別網站要求導師填寫身份證號碼此類個人資料。
消委會發言人表示,家長應要求導師在首次補習時,帶備相關資歷證明文件以供核對;一旦發現貨不對辦,應立即要求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