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指大輝集團主席提供文件助爭產陳振聰被頒令披露爆料人

誤指大輝集團主席提供文件助爭產
陳振聰被頒令披露爆料人

【本報訊】富豪陳振聰在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爭產案中,誤指大輝集團主席曾華山曾向他提供文件,助他盤問華懋證人梁錦濠。曾華山為此被斥「二五仔」,遂要求揪出真正爆料人,以便提出誹謗訴訟。高等法院昨接納曾華山的申請,頒令陳振聰公開真正爆料人身份。

曾華山將告爆料人誹謗

曾華山昨透過電話表示:「真係好開心,我同律師為呢件事搞咗兩個月,都係想搵出真相。」他估計陳振聰將在兩周內向律師提交有關資料,而他亦會告爆料人誹謗,但索償金額未定。陳振聰則透過公關表示,尊重法庭判決,但對裁決不予置評,亦不會上訴。
曾華山在證券及物業投資界享負盛名,85至86年間與前立法局議員梁錦濠成為好友。九十年代初,梁曾在立法局大樓一次午餐聚會,將其風水師傅,即陳振聰介紹予曾華山認識,那是曾陳兩人唯一一次聚頭。
當梁錦濠替華懋一方作供時,陳方御用大律師IanMill向梁出示一份投資建議書,建議書指梁持有的大埔梧桐寨地皮,投資骨灰龕生意純利達3.6億元,藉此吸引包括曾華山在內的投資者,但亦反映梁以101萬元從華懋購得地皮,異常便宜,質疑梁的誠信。
不過,IanMill在庭上誤指建議書是曾華山提供予陳。經廣泛報道後,曾華山收到不少親友質詢他為何與陳同一陣線,更有人斥他是「二五仔」,令他大受困擾。
曾華山入稟要求陳振聰公開真正消息來源,陳只承認律師麥至理與爆料人的代表溝通出錯,誤以為曾華山提供文件,但以涉及法律專業特權,拒絕公開爆料人身份。

大輝集團主席曾華山。資料圖片

官指要為誹謗言論負責

法官昨頒判詞指,陳方律師在庭上所言及其後的報道,含有曾華山所稱的誹謗成份。若爆料人故意指曾華山提供文件,便要為誹謗言論負責。即使出於誤會,爆料人是否要負責,也可爭拗。
法官續指,陳方公開曾華山是消息來源後,已不能以法律專業特權為由,將真正爆料人身份保密。雖然陳振聰願與曾華山發表聯名聲明澄清誤會,但曾華山有權控告真正爆料人誹謗,故下令陳須公開其消息來源。
案件編號:HCMP11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