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團天價批工程被推翻

法團天價批工程被推翻

本報過去數月接獲多宗業主立案法團的投訴,不少涉及大廈維修工程費過高、法團黑箱作業等。有業主指摘協助成立法團的民政事務總署處事被動。該署表示,各區民政事務處不會介入法團運作,不能代替業主履行管理私人物業的責任。今年上半年,該署共接獲有關法團的投訴113宗。

大埔富雅花園早前發生大廈維修工程爭議,業主積極爭取及民政處等各方協助下,5%業主要求法團主席召開特別業主大會,最後投票成功推翻天價工程。惟集合此數目業主並不容易,尤其大型屋苑。
九龍灣啟德花園住戶譚先生不滿大廈新清潔承辦商無依合約每周清理大廈天井兩次,批評房屋協會沒做好管理反而指屬法團及承辦商問題。法團委員胡先生指摘是部份委員私下允許,法團無通知全體委員,是黑箱作業,又指民政處過去在大廈管理問題上幫不上忙。房協回應,承辦商自9月下旬開始,已恢復每周清理天井兩次,管理處會緊密監察。

民政處採中立態度

民政事務總署稱,法團是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註冊成立的法定大廈組織,具獨立法人地位及權力。法團管委會代表所有業主管理大廈,同時受業主監察。委員每隔兩年在業主周年大會上改選,法團須每3個月將收支概算表副本展示大廈當眼處,大廈單位多於50個,法團須聘會計師審核財務報表,在大會提交會計師報告。大型維修、採購額逾20萬或法團預算的20%,就須招標,並須業主大會通過是否採納標書。
該署強調,委員是由業主選出,若不滿管委會的管理,只要5%業主要求主席召開業主大會交代,主席收到要求後14天內,須就有關事宜發出會議通知,45天內舉行業主大會,此規定可平衡業主權益與法團運作暢順;個別業主亦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聆訊及要求法庭裁決。
該署指管理私人物業是業主責任,政府政策是提供法律架構,向業主提供意見和支援,出席法團會議,處理大廈管理的查詢和投訴。遇大廈管理糾紛,民政處會以中立態度進行調解,盡量協助業主解決問題。
檔案編號:0831040、0916062

富雅花園5%業主召開大會,成功推翻法團天價維修工程。
資料圖片

圍標抬價業主吃虧

民協(私人樓宇)發言人梁欐指法團常見管理爭議,是大廈進行維修,不少承建商主動聯絡法團,而大廈必須招標,易出現圍標情況,法團不熟悉業界運作及計算市場價值,往往以價低者得決定承建商,實際可能入標幾間公司聯手抬高價格,業主要付較多維修費。
梁表示法團是法定組織,以私人公司營運,民政處難提供法律意見,因而予業主印象「縮骨」。政府曾多次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最近一次為2007年,鼓勵市民就條例向政府提出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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