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設投資冷靜期10產品30天可退回 420萬客受惠

滙豐設投資冷靜期
10產品30天可退回 420萬客受惠

【本報訊】證監會正就引入「投資者冷靜期」制度進行諮詢之際,本港最大銀行滙豐昨率先推出一系列個人理財產品的「另類冷靜期」,旗下10種投資、保險、按揭和私人貸款相關的產品類別,提供首創的「30天服務承諾」,只須在購買指定的產品後30天內,遞交退還或豁免收費申請,便可豁免有關服務收費,全港逾420萬名滙豐個人理財客戶均可受惠。今次做法勢將對其他銀行是否跟從構成壓力。
記者:李培瑛

滙豐的「冷靜期」服務承諾,只適用於昨日(8日)起至明年3月31日間,客戶若購買債券、存款證、證券孖展戶口、股票月供投資計劃、單位信託基金、人壽保險、醫療保險、一般保險(單程旅遊萬全保和私家車保險除外)、「九成半按揭」、分期「萬應錢」等10個指定類別的產品(詳見表),均可享有「30天服務承諾」,若作出退還,可豁免有關服務費用,金額不設上限,但不包括投資損失。

優惠至明年3月底止

近期證監會提出就購買投資產品設有冷靜期,向市場進行諮詢;滙豐是次推出一系列個人理財產品的「另類冷靜期」,不禁令人聯想是「先試水溫」之舉。
滙豐銀行香港區個人理財業務主管麥倩華昨日表示,兩者是獨立事件,不應混為一談;她強調,是次服務承諾是一個為期6個月的宣傳推廣,與證監的長期實施有別,而且該行的服務承諾涵蓋指定10種產品類別,與證監針對長期、流通量低的產品有所不同。她補充,該行會就證監提出的建議,作出正式的回覆。
至於推新優惠,成本是否提高,繼而轉嫁至客戶身上,麥倩華稱,該行的收費結構並無改變,收費水平亦具競爭力。她續稱,該行個人理財業務各產品表現不俗,9月份未償還按揭貸款金額按年增長16%;8月份一般保險收入較今年1至3月每月平均增長35%;今年1至8月份債券銷售金額更較去年全年錄得逾三倍增長。
滙豐銀行執行董事王冬勝出席中文大學講座時表示,銀行收費上升,是與監管要求增加有關,他相信銀行的收費將會持續上升,所有銀行都不例外。他又指,滙豐目前無意削減分行數目,但會增加以互聯網、電話理財等渠道向客戶提供服務。

王冬勝:監管令銀行成本上升

他說,因應金管局要求實施分行實體分隔後,該行的分散效率有所下降,銷售產品的時間延長,以上均涉及成本,然而新措施實行以來問題不大,惟個別客戶並不習慣購買投資產品時要進行錄音。

滙豐銀行個人理財產品的冷靜期安排

指定產品/服務:債券、存款證
適用情況:買入債券/存款證扣數日起30天內賣出
可獲退還/豁免的服務費(收費水平):託管服務費(面值0.05%,最低150元,最高2500元,每半年收一次)

指定產品/服務:證券孖展戶口
適用情況:開立日起30天內取消
可獲退還/豁免的服務費(收費水平):託管服務費(每月25元)

指定產品/服務:月供股票計劃
適用情況:首個扣數日起30天內終止計劃及賣出股票
可獲退還/豁免的服務費(收費水平):經紀佣金,當中包括買入和賣出交易(交易金額0.25%,每隻股票最低50元)

指定產品/服務:整額認購開放式計劃
適用情況:認購指示扣數日起30天內贖回
可獲退還/豁免的服務費(收費水平):首次認購費(1.5%至3.25%)

指定產品/服務:月供基金計劃
適用情況:首個扣數日起30天內終止計劃及贖回已認購的單位
可獲退還/豁免的服務費(收費水平):首次認購費(3%至5.75%)及豁免按計劃收取的終止行政費(80元)

指定產品/服務:單位信託基金(零認購費系列)
適用情況:認購指示扣數日起30天內贖回
可獲退還/豁免的服務費(收費水平):行政費(面值的1%)

指定產品/服務:人壽保險
適用情況:保單或領取保單通知書交付後起計的30天內取消保單*
可獲退還/豁免的服務費(收費水平):已付保費(投資相連保險已付保費發還金額將按市場價值調整)

指定產品/服務:醫療保險、一般保險(單次旅遊萬全保及私家車保險除外)
適用情況:收保單後起計30天內取消*
可獲退還/豁免的服務費(收費水平):已付保費

指定產品/服務:「九成半按揭」(自住物業貸款)
適用情況:提取貸款後30天內全數清還
可獲退還/豁免的服務費(收費水平):提早清還全部貸款手續費(貸款額的3%)

指定產品/服務:分期「萬應錢」
適用情況:放款後30天內申請提早償還貸款
可獲退還/豁免的服務費(收費水平):提早償還貸款手續費(提早償還貸款的2%)

註:有關服務費並不包括投資損失;
*未曾進行任何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