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示愛有太多選擇,較曖昧的,會產生誤會的有「我知道有一家餐廳,他們的法國菜做得很不錯」(亦舒小說常用)、「你知道嗎,你是最好的」(《少林足球》經典對白)、「你是值得被真心對待的」(《敗犬女王》對白),真人示愛說這些話,是有點肉麻,肉麻到會被視為戲話,或是為情緒低落者打氣。
會引起誤解,還有「喜歡」一詞,在情歌中的「喜歡」幾乎等同「愛上」;在真實世界,說喜歡你,卻大有機會只限於表示對方某方面討人喜愛。至於那句比較像人話的「我對你有好感」,除了進行工作會議時下屬有貢獻,上司才有機會這樣說,前面還要加上「工作表現」吧。
對你有好感與對你有意思,背後的意思僅比「我希望我們的關係能在達人以上夫妻未到」模糊那麼一點點,不是示愛,難道是示威?那麼,從語意上看,「喜歡」或「鍾意」一個人不可以一樣給理解為對那個人在某方面有「好感」嗎?不,語言就是這樣詭異,愛情用語自有約定俗成的一套法則,憑字義去琢磨,即等同狡辯。
示愛本無罪,如果那是虔誠的愛,儘管發自有婦之夫之口,也是很難耐也無奈的事。那只是光明磊落的表態,倘經被拒,雙方又能下一下苦功做到若無其事,以吐心聲前的關係相處,就談不上有所行動,也不會惹來別人甚麼行動。
來自愛情世界的調查報告完畢。
僅就甘乃威事件「有否示愛」部份,根本不用苦候有說服力的社會知名人士組成調查委員會,也不用劉慧卿所說的人證物證才可以開庭,用民間常識對愛情術語的理解足可判斷,除非,大家都忽然瞢塞得聽不懂廣東話。
逢星期五至日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