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聚會,有一個美國學者旅行經過香港,上一站,他剛去過印度。去印度哪裏?大家問。
「蒙拜。」美國人答:Mumbai。
「什麼蒙拜?」我裝作不懂,然後恍然大悟:「你是說孟買,Bombay,對嗎?」
「但孟買是殖民地時代的舊名稱,蒙拜,是印度語,政治正確。」
「但香港人還是比較喜歡殖民地文化,」我說:「我們一直叫Bombay,不叫蒙拜;進醫院,叫瑪麗,不叫特區港島第一人民醫院;叫東區尤德、威爾斯親王,連大陸的共產黨,也沒有叫香港人改名,中國有這種識見,你們美國的左仔,腦筋比共產黨還閉塞。」
美方一時語塞。過了半天,他又問:「你們這邊,英文怎樣稱呼緬甸和柬埔寨?是不是Myanmar和Kampuchea?」
「不,」我說:「緬甸,叫Burma,柬埔寨,更不用說,只有赤柬才改為Kampuchea。你是赤柬波布的同路人嗎?他殺了二百萬柬埔寨人。所以,真正政治正確的名稱,是施漢諾稱王時代,龍諾當總理的Cambodia。」
「這不是殖民主義嗎?」席中一個本地人,怕得罪了美國白人朋友,急忙幫腔。
我問:「澳洲旁邊的那個島國,拍《魔戒》的地方,叫什麼?」
「紐西蘭,NewZealand。」眾人說。
「錯了,紐西蘭,就是你們所說的殖民地名。以本地原居民毛利族的語言,叫奧迪羅亞:Aotearoa。為什麼你們又不講政治正確呢?」我問。
一伙人又答不上來。我笑嘻嘻說:「Alittleknowledgeisadangerousthing。即使奧迪羅亞,也『政治不正確』,因為連毛利族,也不是紐西蘭的原居民,而是外來侵略者。一千年前,他們從夏威夷、菲律賓、菲濟,乘獨木舟來到這裏,與北歐的維京海盜一樣。毛利族人登島,屠戮島上本來的土著,一直殺到十六世紀。把紐西蘭『正名』奧迪羅亞,一樣是『政治不正確』。」
一席無話。我呷一口白酒,一字一頓:「什麼政治正確,是比三角蝨更討厭的傳染病。Bombay、Cambodia、Burma,以及HongKong,我們不叫Xianggang。地名就是地名,好好的約定俗成,不要講什麼政治,尤其是閣下──」我對那位美國人說:「你是美國人,遠東,有許多讀書半桶水的文化左仔,像奴才模仿主人一樣,凡美國人身上的蝨子,當做美味的大閘蟹。幸勿胡亂垂範,到處教壞中國人了,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