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力申游得快 因佢下體大」救生員涉藉教游水非禮男童

「方力申游得快 因佢下體大」
救生員涉藉教游水非禮男童

【本報訊】救生員涉嫌扮成游泳教練,在公眾泳池更衣室的淋浴格,向一名14歲少年聲稱游泳速度與陽具大小成正比,強調「方力申(有「香港飛魚」之稱)游得快,係因為佢下體大」,然後把玩少年陽具兩分鐘。救生員否認一項非禮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
記者:戴國輝

被告張國安(45歲)是兼職游泳教練,91年起任政府合約救生員。今年6月21日他在荔枝角公園游泳池工作,案發下午5時他已收工。
男事主14歲,念中二,控方昨播放他與警方會面的錄影帶。根據事主所稱,5月下旬在泳池認識被告,被告曾指他游泳姿勢有問題,教他如何改善。
案發當日,事主習泳後返回更衣室,被告招手與他一起進入其中一個淋浴格。被告在最初15分鐘講解游泳技巧,之後拉下事主泳褲褲頭,令他露出陽具。被告隨即說下體大小與游泳速度有關,再解開自己的泳褲,說「我哋下體大細差唔多」,「方力申游得快,係因為佢下體大」。
之後被告用手緊抓事主的下體,將梘液塗在他下體不斷「捽」,又叫事主不斷重複蝶式的「拗腰」動作,更要事主回家勤加練習。然而,事主只感到惡心核突,圖推開被告,但遭被告以手擋開。被告兩分鐘後停手,着事主離開,把一張寫上自己電話的字條交給事主,說可教他游泳及示範游泳技巧。
事主回家考慮了三小時,將受辱經過告訴母親。母親次日往警署報案。警方於7月1日帶同事主返泳池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強調:「阿sir,我根本無非禮過o靚仔!」

被告稱罵事主遭誣告

被告昨自辯稱,當日在更衣室淋浴時忘帶梘液,打算離開取梘液,並叫事主為他看守一會。詎料他折返時,發現事主霸佔淋浴格淋浴,遂破口大罵:「你老母,咁大個讀咁多書讀屎片呀!畀番個位人啦!」辯方指被告罵了事主兩分鐘,事主不甘被罵才誣告被告。案件今日裁決。
案件編號:KCCC36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