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發展商賣樓為求賺錢,不惜採用誇張失實的宣傳手法,令買家不知是真是假,到收樓時才發現真相。受到公眾及政府壓力,地產建設商會昨日向會員發出售樓書新指引,包括規定發展商要向消費者提供一本「見得人」的售樓書,禁止售樓書作假,以及採用失實的「畫家想像圖」。雖然指引全無法律約束力,但政府相信業界會自律,多家發展商已表明會跟隨。記者:朱連峰、林志光
地產商會昨日發出銷售樓花的修訂指引,新加入數項要求,由於售樓書是普羅大眾在決定買樓前,最重要參考資料。商會要求發展商要向買家提供一本資料詳盡,不能作假的售樓書,格式亦要統一。樓書內不可有任何天馬行空,與現實世界完全不符的「畫家想像圖」,預計落成的外貌圖要依足實物比例,並要由註冊建築師核實。
要列明樓盤附近設施
不過,發展商在售樓書以外的宣傳冊子上,雖然可發揮天馬行空的創意,但亦有所規限,如在報紙賣廣告時,要用中文或英文字寫明是非真實,所用字體大小也有規定,再不可細到要用放大鏡才可看見。
同時,新指引要求發展商在售樓書內,一定要列明樓盤附近的各項設施,包括火葬場、堆填區、垃圾站及殯儀館等(見表),因以上資料,發展商一般會選擇性披露或刻意隱瞞,以免影響銷情。
對於地產商會優化賣樓措施,運輸及房屋局表示歡迎,期望改善措施有助進一步提高樓花售樓說明書內的資料準確性,保障消費者利益。不過,有關指引未有納入預售樓花同意書的規管內,只屬行內指引,並無法律約束力,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指出,業界一套自我規管的賣樓指引行之有效,仍會繼續與各團體,包括地產代理監管局及消委會等,保持密切聯絡,檢討現行樓花銷售指引。
建議樓書增真實照片
一名發展商表示,其實現時部份發展商已向買家提供多本樓盤的資料冊子,今次相信是統一有關做法。地產建設商會董事兼執委會副主席梁志堅表示,該修訂指引下月1日生效,目的是為促進商會會員在提供更清晰的售樓訊息,亦可提高市場透明度。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表示,新指引將改善售樓書與廣告資料準確性,將非必要資料列載在售樓書以外冊子,讓更多買家清楚掌握物業資訊,消委會對此表示歡迎。
不過,她提醒消費者,日後地產商賣樓時可能會派發多本冊子,建議消費者向地產商索取售樓說明書,並充足消化有關資料才作決定。同時,建議發展商發放樓盤資料力求清晰,如物業附近設施及環境,不要選擇性披露。
環保觸覺項目經理何嘉寶歡迎地產商會的修訂,但認為指引只限定披露樓盤周邊的設施及已發展項目,一些已批核的項目卻不包括在內,並指要點出設施位置,其實用衞星圖片或相片更佳。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指出,售樓書應披露樓盤方圓一公里內的環境,並必須以真實相片顯示。
售樓書要求列出部份設施
火葬場/靈灰安置所、垃圾收集站
殮房、懲教所/監獄
屠房、戒毒中心
加油站/石油氣加氣站、社會福利設施(如長者中心及智障院舍)
污水處理廠及設施、醫院
堆填區或前堆填區、公廁
堆填區廢氣燃燒裝置、宗教機構(如教堂/廟宇及祠堂等)
發電廠及電力變壓站、圖書館/博物館
高壓電纜塔架、體育設施/運動場
殯儀館/墳場、公共交通總站及鐵路站
資料來源:地產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