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應該辭職了。拖下去的結果是一樣的,越拖只會越難看。民主黨也應盡快以果斷行動處理此事,不能再拖延。主席何俊仁對傳媒所得消息的不評論,說要等調查結果,這樣拖延下去,只會賠上民主黨與何俊仁的聲望,不僅是對民主黨的嚴重打擊,也是對泛民陣營的重大打擊。
甘乃威處理女助理事件的本身,也許未嚴重到要他辭職的地步,但甘對事件的回應,他的刻意掩飾和公然說謊,卻嚴重違背一個公眾人物應有的誠信。公然違背誠信本身,是必須辭職的。這非關我們對一個立法會議員的道德是否有較高要求的問題。即使是一個普通人,矢口否認自己做過的事,也會失去人們的信任。而立法會議員因公眾寄予信任才能擔任此職,若失去公眾的信任,就不宜再戀棧下去了。
美國前總統尼克遜當年辭職,主要原因不是他介入水門竊聽事件,而是他在事件被揭發後的一連串掩蓋動作與言詞。倘若甘乃威第一次回應時,坦率承認他對女助理表示過「好感」(昨天他終於說了),承認自己做錯了,表示深切檢討與後悔,並對女助理公開致歉,那麼至少可保住誠信。而且公眾與傳媒會從「人誰無過」的角度去理解和原諒他。但他矢口否認有向女助理「示愛」這回事,又對解僱女助理的真正原因語焉不詳,這種「大話夾閃縮」的態度,已注定他下台不可免了。
何俊仁說,事件要待調查後才討論是否辭職的問題。先說是黨內調查,後又說要找其他社會人士參與。但以普通常識去判斷,這件事還需要調查嗎?傳媒透露,甘乃威確已向八位民主黨的立法會議員承認,曾對女助理表示「好感」,承認「做錯咗」,何俊仁亦訓斥「好唔啱,好唔道德」,何又說女事主其後被甘乃威解僱,「任何人睇落去,都會覺得係求愛不遂引起」。民主黨更為尋求與女事主和解,提出支付10萬至20萬元作賠償。如果這報道屬實,那麼這事件實際上已獲甘乃威及民主黨承認,那裏還要調查?何俊仁對上述報道不予評論。對這種包括民主黨付「掩口費」的負面消息也不評論,只能證明報道的確實性。
此外,女事主的前僱主譚香文在電台節目中透露,據她了解,甘乃威兩次向女事主求愛。一次或可說誤會,兩次就一定不是誤會。
民主黨作為泛民的最大政黨,一向以監察政府、反對政府及政治人物欺騙公眾、反對掩蓋真相為己任。民主黨或其前身的港同盟,對防止政府欺騙人民及推進香港民主方面貢獻良多。支持民主黨的市民,也是認同和讚賞這個政黨的求真精神。參與民主黨工作的職員、義工也抱着純真的理想。甘乃威事件已使他辦事處的另一職員也請辭,而民主黨消息人士指,部分民主黨職員也計劃向黨方遞辭職信,他們私下批評「民主黨不知所謂,明知有人講大話亦企埋去」。職員的請辭無疑是一個先兆,意味着倘民主黨不光明正大地速速處理此事,將遭過去支持它的市民離棄。
支持香港民主發展的人士,自是極不願意看到甘乃威事件的發生及至今的發展。然而,真相,事實,任何時候都比先驗的立場更重要,也比組織的利益更重要。這是筆者數十年對社會、對人生的體悟。其次,我們也知道人性的弱點,人在權力、金錢、性的誘惑之下會迷失,但最重要的是能在犯錯後勇於面對,不面對錯誤,不坦承錯誤,只會失敗得更徹底。
最後,作為一個具有民主理念的人,我們絕不應因為一個民主派參政人士或一個政黨的錯失,而失去對民主信念的堅持。筆者年多前曾引用美國作家F.艾姆斯(FisherHmes,1758-1808)一段話:「君主政體猶如一艘航行順利的商船,但有時會有一位胡搞的船長把船駛向礁石中而令船沉海底。共和政體猶如一排竹筏,順水漂流,從不下沉。但竹筏上的人,腳總是要濕的。」
他說的君主政體,換成現代版,就是專權政治。他說的共和,就是民主。甘乃威事件使支持民主人士的腳濕了,但我們的信念,不應動搖。而民主信念之一,就是求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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