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用收據遮簽卡單金額「0」字內地客買藥材千五變萬五

店員用收據遮簽卡單金額「0」字
內地客買藥材千五變萬五

【本報訊】一名內地女遊客趁十‧一黃金周偕家人來港旅遊,前日到尖沙嘴一間燕窩參茸店,以1,512元購買磨成粉末的花旗參與石斛(音合),碌卡時有店員疑用收據遮住簽卡單金額上最後一個「0」字,她不虞有詐簽名,結果千五元藥材變成萬五元。她不忿受騙報警,經調解後店方只肯退還9千元,無奈下她只好簽字協議不追究。
來自青島的趙女士事後向本報投訴,她仍擔心最後花6千元買來的藥材有問題:「這些藥都不知道可不可以食,想不要。」她又說首次來港,心想香港是法治社會,遊客應可輕鬆購物,沒料會受騙。

報警後店方只退9千元

趙女於10月1日來港旅遊,前午她到尖沙嘴彌敦道一參茸店購物,簽賬購買花旗參與石斛磨成粉末的藥材。她強調,當時所見是以「両」計算,店員指藥物價錢1,512元,並將收據壓住簽卡單金額作比對:「一千五百多塊沒錯的。」她見簽卡單金額相同遂簽名。其後她再查核簽卡單時,才知當時簽的金額竟是15,120元,疑店員故意用收據壓住簽卡單金額最後一個「0」字。她報警投訴,店方堅稱是以「錢」來計算價錢,反駁沒收多錢,雙方爭持下,店方始願退回九千元,但要她退回一半藥物。
記者昨到店舖了解,發現該店貨品標價不清,石斛就有両及錢兩種價錢。消委會則表示,消費者光顧參茸海味店,最重要看清價錢,確認銀碼無問題後才付款,有需要時始將有關藥材切碎或磨粉。簽卡時更要小心核對銀碼,並保留單據,如遇糾紛或威脅,應即時報警。

趙小姐獲退還9千元後,仍要以6000元購買一半的藥粉,並簽字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