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售禮物卡不能即用

便利店售禮物卡不能即用

便利店貨品林林總總,連商舖現金卡都有。但讀者早前到7-Eleven購買兩張可作戲院現金券使用的禮物卡,送予友人作生日禮物,豈料個多月後從友人口中得悉該禮物卡未能使用,讀者一番好意送禮予友人反令其得物無所用,遂向7-Eleven查詢,卻遲遲未獲解釋。
本報轉介投訴後,7-Eleven回覆指購物卡完成付款程序一般約6小時後才可使用,今次純屬個別事件,職員已與顧客聯絡盡快提供協助。
檔案編號:082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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