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筆 - 陶傑

名 筆 - 陶傑

美國的第一健筆沙菲逝世,他思想右傾,卻為自由左派的《紐約時報》寫社論。
沙菲的文筆很好,功力十足,尤其駡美國的左仔,指他們反越戰,是一批天生的敗仗宿命者(natteringnabobsofnegativism)。這個名詞,是自己鑄造的,本來很深奧,但沙菲故意仿效學院派的浮誇和矯飾,為他們訂造標籤,因為他在對一群高深的「學者」說話。
輪到與美國公眾見面,沙菲的文章搖身一變。例如阿波羅十一號登月,萬一任務失敗,沙菲為總統預備的講稿:「命運註定,為了和平而征月的勇士,也將抱明月而安息長終。」抱明月而長終,是李白的夢想,在沙菲的筆下,剛好有相當的意譯:Themenwhowenttothemoontoexploreinpeacewillstayonthemoon,torestinpeace。把任務失敗的驚駭感,減到最低;把征月任務雖敗猶榮的浪漫,增加到最大。優美的文字,是治療哀痛的良藥。
然而沙菲的文字,內行人看,一看即知有濃厚的美國東岸風。美國知識份子的英文,寫到上乘處,終究有點賣弄才情的痕跡,登月的這句話,把玩的是「和平」(peace)這個字眼,一語雙關,玩得有點平凡,問題是對美國人很受用。
英國的作家作風有少許不同,用詞不會太艱深,刻薄在骨子裏。例如駡希拉莉的那一句,叫做congenitalliar。人家堂堂參議員和國務卿,叫人家做撒謊的人,不但侮辱過了份──從政的人,誰不說謊呢?太不夠漂亮了。
好的英文讀多了,分辨得出風格:英國人、猶太人,還是印度人寫的,字裏行間都聞得出味道。只有美國才有所謂健筆,因為相對之下,美國人比較文盲,英國的知識界人人都能寫,所以《經濟學人》周刊的文字,沒有一篇署名。
沙菲最精警的一句話,是「寫得更好,就是最大的報復。」他在《紐約時報》寫社論,文筆出眾,自嘆不如而眼紅「篤背脊」的,一定也在所不少。但美國人還是比較敬才,老闆的眼光也很高超,最後,沙菲的名字還是留下來了,而且寫在歲月流逝的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