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纏七年半 尚有百名醫生未和解醫生超時補償終院開審

糾纏七年半 尚有百名醫生未和解
醫生超時補償終院開審

【本報訊】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前主席梁家騮,聯同百多名公立醫院醫生,集體控告醫管局違反僱傭合約及《僱傭條例》,追討超時補償,去年1月遭上訴庭判敗訴,但獲裁定於休息日及法定假期候召應得到補償。與訟公立醫院醫生及醫管局雙方對判決各有不服,昨在終審法院展開終極上訴。

指違反僱傭條例

該宗訴訟由入稟至今已經糾纏了七年半,現為立法會醫學界議員的梁家騮庭外表示,提出訴訟的165名公立醫院醫生,尚有100名醫生未跟醫管局達成和解。而醫管局共有逾4,000名全職醫生,當中約九成已接納補償方案,估計醫管局動用近5億元。梁家騮強調,終審法院的判決會影響醫管局日後就醫生超時及假日工作的補償安排。
針對超時工作補償敗訴,代表醫生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指出,按正確詮釋醫生入職聘用書及醫管局人力資源政策手冊中有關條文,醫生所定每周工時為44小時,由於醫生不合資格申領「補水」,超時工作便應得到「補假」作償。
然而,終院常任法官包致金質疑,若大批醫生累積很多補假時,情況會很混亂,補假作償在運作上是否可行。張回應,醫管局在行政及管理上是可解決這問題。
按上訴庭判決,醫生每月獲發3,500元津貼,已是超時工作補償。上訴庭另裁定,醫生在休息日及法定假日被編入值勤名冊,需在醫院外候召,若沒有被召回醫院工作,亦沒有在電話中給予醫療意見,應只獲象徵性賠償;但張指出,在休息日及法定假日將醫生編入值勤名冊候召,已違反僱傭條例。

醫管局亦有上訴

張強調,醫生即使只是候召,他所享的假期已受干擾,例如不能離港或飲酒,被召回醫院時需30分鐘內抵達等,實際上遭剝奪及喪失整日假期,故應獲足一整天補假。惟終院法官質疑,若醫生在休息日及法定假日編入值勤名冊候召亦屬違例,醫管局便不能運作。
至於上訴庭裁定,若醫生曾在電話中給予醫療意見,便應得到整日假期補償,或視乎實際工作時間來評定補償,醫管局會就該判決上訴,聆訊今日繼續。
案件編號:FACV22-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