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警員黃家信(圖)今年3月中旬涉嫌在大角嘴紀律部隊宿舍內襲擊女友,獲知女友打算搬家後又恐嚇以鏹水淋她,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結。裁判官指前警員的女友證供不可信,裁定刑事恐嚇及普通襲擊等罪不成立,又指案件因感情問題而起,勸被告盡快向精神醫生或心理專家求助。36歲被告黃家信作供時強調他深愛32歲女友,絕不會恐嚇及傷害她,「我一直都愛錫佢,呵護奉承佢,討好佢,我點會刑事恐嚇佢?」案件編號:KCCC25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