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委會為防止領匯再拖欠屋邨公共地方管理費,決定下月實施新措施,如領匯遲交30日,房委會將徵收P+2(最優惠利率加2%)的懲罰性收費。領匯表示,已向房委會支付所有欠款。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昨舉行特別會議,討論領匯拖欠管理費情況。署理房屋署署長李麗儀表示,領匯拖欠7月及8月管理費,要發律師信催交,領匯才於本月中補交。她指,過去三年半均沒有向領匯收取遲交管理費的利息,但由下月開始會採取新做法,如領匯遲交管理費30日,房委會將徵收P+2懲罰性收費。此外,房委會正考慮簡化收款程序,讓領匯以自動轉賬方式繳交管理費,最快11月實施。委員會主席王國興歡迎房委會向領匯罰息,認為此舉可減低領匯拖延繳費風險。
領匯:已交欠款
領匯發言人表示,已向房委會繳交所有欠款,就連10月的管理費亦已繳交,強調未來每月首日都會按時繳費,但發言人沒有評論懲罰性收費是否恰當。另外,領匯行政總裁羅爾仁表示,旗下商場租金接近市場水平,不存在個別租戶租金過高情況。
房委會及領匯需按公契規定,攤分91個屋邨公共地方的管理費用。房委會每月會發出繳款通知書,領匯應於每月首日繳交該月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