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警員兩年前因襲擊罪成而離職,但仍住在紀律部隊宿舍。他不滿相戀五年的女友經常出夜街,在宿舍內兩度扯她頭髮及叉頸。女友打算搬家離他而去,前警員恐嚇她:「你唔好搬啦,你搬走我就淋你鏹水。」他更跟蹤女友到新居外徘徊。女友報警求助。
記者:戴國輝
被告黃家信(36歲),報稱無業,否認兩項普通襲擊及三項刑事恐嚇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由於被告今年4月遇上交通意外,左腳受傷,需以輔助架步上法庭。他昨晨上庭時一身酒氣,身旁放有一個啤酒罐。女友作供期間,被告不斷搖頭及念念有詞。裁判官羅德泉要求他檢點,不得騷擾證人。至下午,被告又以身體狀況欠佳為由,要求到洗手間,從洗手間回來後卻淚流滿面。裁判官認為被告情緒不穩定,將案押後至今日續審。
女事主遭扯髮叉頸襲擊
女事主姓鍾(32歲)在西醫診所工作。她供稱,04年尾透過ICQ認識被告,稍後成為情侶,05年搬入大角嘴西九龍紀律部隊宿舍。她承認二人常因感情與錢銀問題而爭執,不時報警求助。事主憶述今年3月11日晚上7時回家,被告指她「出夜街」而對她施襲。遭被告扯頭髮、叉頸,又揮拳打背部。事主嘗試報警,被告奪去她的手提電話。
「你搬走我就淋你鏹水」
至同月17日,事主晚上7時回家,被告又因錢銀及「出夜街」問題與她爭執。雙方吵架四個多小時,被告重施故技,先扯她的頭髮,繼而叉她頸項。事主成功報警。
事主深感「受夠喇」,準備與被告分手,另覓地方居住。被告在四月中旬知悉後,多次在住所內跟事主爭執。他態度兇狠,更揚言:「你唔好搬啦,你搬走我就淋你鏹水。」
事主於5月6日與女同事吃飯後返回新居,其間被告一直跟蹤她。數小時後,事主從窗口向下望,發現被告仍在新居附近徘徊,於是報警。警方拘捕被告,在其住所木櫃內發現一個載有鏹水的玻璃樽。
案件編號:KCCC25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