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刊披露港姐藝人墮色情騙局,被一名據稱十億身家出手闊綽的爆煲油王佈下桃色陷阱,之後又人間蒸發……云云。先不說什麼騙局,成年男女你情我願沒有被逼。在商業社會,人人都見錢開眼爭相獻媚,人人都腳踏幾船以溝明星增光,並非單一事件,太普遍了,哪有新聞價值?
和幾位朋友茶敍,大家也疑惑,一個富豪欠下巨債失蹤,十年後以「新身份」出現上流社會?其歷史沒人發現?這圈子多八卦,任何「過去」,三五十年亦瞞不了,改個假名便脫胎「重生」?你以為換季嗎?
以前總有人間蒸發個案,事主亦改名換姓甚或隱姓埋名,以另一方式生活──但他們都脫離熟悉環境,到別的國家地區,從事不相關營生,把過去掩埋,絕口不提不認,也不虞識者踢爆。
重回舊圈,短短十年怎會無人認得無人追溯?狗仔隊也不好欺哄,他們比女明星精明多了。
別說得太嚴重。有宗趣聞:若干年前文壇中人不好意思自吹自擂,有位資深作家改了另一筆名,給自己寫序寫書評,極盡讚賞吹捧,而他本人則表示謙虛低調還拒受。很快便被行內識破了──群居社會,怎可能改個名字就變成另一個人如此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