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警總 - 李怡

台灣新警總 - 李怡

近日台灣出現了一個新詞彙,叫「台灣新警總」。「新警總」不是設在台灣,而是指在北京的國台辦。
在台灣解嚴前,警察總部被簡稱為「警總」。警總負責檢查、取締、嚴禁書報出版與影片放映,對異議分子也採取約談、逮捕等行動。「台灣新警總」當然沒有辦法越過台灣海峽,對台灣使用暴力,但國台辦的嚴厲口吻一出聲,台灣就退縮。較遠的是達賴訪台,馬英九固然不敢安排會見,達賴的各項活動,官員也只有高雄市長陳菊出席,其他各高官都迴避。近的是熱比婭紀錄片《愛的十個條件》,因為新警總開腔,在高雄市影展就撤出放映。國民黨中央表示,放這部片子會使中國不舒服。國台辦也不是嘴巴講講,它能使所有的大陸赴台旅行團繞過高雄,以至使高雄市的旅遊業少了大筆生意。看在錢份上,高雄旅遊業界也被動員表態反對影展放映熱比婭的電影。
《愛的十個條件》不過是熱比婭人生的紀錄片。熱比婭在國外譴責中共暴力鎮壓,但她從未主張暴力。若說講個人生活的影片容或有疆獨意識,那麼台灣在解嚴之前,就一直有學者、輿論呼籲應有主張台獨的言論自由。台灣人實在不明白,作為言論,主張疆獨有何不可?
從中共的角度來看,也許必須找一個「外部勢力」的代表,才能解釋新疆動亂不是內部矛盾所引起。而且中共也習慣了一元化的傳媒標準。但台灣、香港與大陸的政治、社會文化不同,價值觀念更不同。若北京覺得不舒服的事,台灣就不能做、不敢做,那麼國台辦就變成台灣新警總了。因此,台灣一些輿論呼籲,台灣不能棄守「熱比婭防綫」。香港又如何?要棄守我們的價值標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