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市民日前在柴灣高威閣惠康超級市場,購買一包首選牌香菇豬肉水餃,準備拆開煮食時,發現水餃過期16日,幸好她及時發現未有食落肚,否則健康受損,食環署稱已展開跟進工作。
馮小姐本月24日晚上9時許,途經高威閣商場惠康超市,由於肚餓,用9.9元買下一包首選牌香菇豬肉水餃返家,當時凍櫃內僅剩下4至5包。馮返家後用清水冲洗包裝袋,赫然發現包裝紙頂部印有的食用日期為08日09月2009年,原來已過期16天,慶幸自己及時發現,若消費者是老人家,便隨時中招。她批評超市巡查貨架不足,罔顧市民健康。
食環署抽查化驗
記者隨後到同一間惠康超市查看,發現凍櫃擺滿首選牌水餃,當中仍有4包本月8日已到期的香菇豬肉水餃,其餘水餃分別在10月23日到期或2010年到期。
惠康發言人表示,獲悉高威閣分店有數包過期的首選牌水餃出售,店員已收起有關過期貨品,她強調店員本身有一份檢查過期食品的程序表,但因始終用肉眼檢查,承認會「走漏眼」。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已聯絡投訴人馮小姐了解有關情況,並已派員到涉事的惠康超市巡查,發現該批過期水餃,經勸喻後有關超市已停售該款過期香菇豬肉水餃,該署人員並即場抽查其中的餃子樣本返署化驗,正等候化驗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