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自受算了 - 李碧華

自作自受算了 - 李碧華

每年中秋之前,都見宣傳片勸諭小心燭火,不要煲蠟。但年年都發生意外,或引起火災財物付諸一炬,或因煲蠟受傷、失明。
這些所謂「不幸」,全屬自招。明明已多方提醒警告,仍然執迷不悟,便得承受惡果,活該!一旦發生意外,勞動警員消防員相救,危險重重,不但浪費公帑人力,還牽累街坊途人,多無辜。因一己自私而影響公眾,不值得同情。如果有人在八號風球各種警告底下,涎着臉尋刺激繼續衝浪攀山觀潮,他想送命?別攔阻,好好上路吧。
當然,我們可以漠視之揶揄之,但救急扶危拯命者,必須完成任務。
像日前秀茂坪一名女子企圖跳樓,消防員進行拯救時,她猛烈掙扎險象環生。說是「飛將軍」,裝備不足幾乎甩扣齊齊墮樓,故當機立斷使用適當武力,「手刀」加「批踭」制服之,送回屋內安全位置,結束千鈞一髮之生死搏鬥。
紀律部隊救護人員亦血肉之軀,再怎麼樣,沒得選擇,救人為先。因公受傷癱瘓甚至殉職,各界慨歎,於事無補。
所有引起事故的當事人檢討一下,傷害自己自作自受算了,因此傷害了其他人,就是造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