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被重判終身監禁的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涉及的弊案,昨日上午移審到高等法院後,高院三位二審法官在傍晚決定繼續羈押陳水扁三個月。
陳水扁自去年11月中開始被羈押至今已逾300多日,羈押期原定昨晚深夜屆滿。他昨晨離開看守所出庭時,一身長袖的深色西裝,手上拿着裝滿資料的牛皮紙袋,看起來精神狀況還不錯,似乎頗有信心。在高院外,一批支持阿扁的群眾拿着標語進行示威,警方出動200警力在場戒備。
高院昨日以公開抽籤方式抽出了三位二審法官,法官彭幸鳴受命審理扁案。下午3時30分,彭幸鳴立即與審判長鄧振球、陪席法官潘翠雪召開羈押庭,決定是否繼續羈押陳水扁。
扁在高院庭上語氣激動地說,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他無期徒刑(終身監禁)是無法接受。「為甚麼做一個總統這麼衰?」為了重獲自由,他還提出可以軟禁在家,限制會面的對象和活動,也可以把護照註銷。不過,法官最終認為,羈押陳水扁的理由仍在,裁定繼續羈押,扁聞判後顯得十分落寞。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