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200流浪狗 違例聘印傭幫手女狗癡獲官開恩庭上痛哭

照顧200流浪狗 違例聘印傭幫手
女狗癡獲官開恩庭上痛哭

【本報訊】流浮山狗場女主人多年來收容照顧流浪狗,惟場內多達200狗隻,她獨力難支,又難聘本地人,遂鋌而走險,違例僱用印尼籍家傭,最終遭舉報。她昨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協助教唆違反逗留條件罪名,裁判官彭中屏揚言理應判監,但考慮到她犯法只因對動物的愛心,並非牟利,故可網開一面,保釋候判。被告聞言即時痛哭。
記者:楊家樂 姜偉康

案情透露,今年4月28日入境事務處職員接報,前往流浮山深灣道的狗場巡查,看見一名印傭穿着水靴工作。調查揭發該印傭於去年8月30日來港,只獲准擔任一名姓焦女士的家傭。惟33歲被告謝雅怡卻在印傭來港翌日,帶她到狗場工作,月薪3,480元,包食包住,令印傭違反逗留條件。
辯方求情指,被告未婚,只靠兼職美容工作,賺取4,000元微薄月薪。她是愛狗之人,全職打理狗場,當中全屬流浪狗,大部份是唐狗。除了少數狗隻有幸獲收養,其餘均會在狗場內終老。辯方並呈上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兼任講師釋法忍法師的求情信。
辯方解釋,狗場位置偏僻,未有本地人願意來幫手。辯方又指,僱傭介紹所指被告沒有正職,難聘印傭,建議她以親友名義僱用,被告照做。

為養狗積蓄近耗盡

裁判官質問被告「有冇賣狗」及「點頂呀啲錢」,辯方稱狗場是慈善事業,絕不涉買賣,而營運成本靠義工及市民捐助。裁判官最終同意先索閱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下月7日判刑。被告激動得與旁聽親友抱頭痛哭。
記者昨到訪涉案狗場,環境尚算空曠衞生,狗隻活潑。被告表示,自03年已和朋友合作收留流浪狗,朋友負責每月7萬元開支,惟其友於08年因金融海嘯生意失敗退出。被告不想狗隻遭愛護動物協會人道毀滅,故接手狗場。她指現時每月開支仍需4萬元,每月消耗150包狗糧,但她的積蓄已幾近用盡,現只得見步行步。
案件編號:STCC457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