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最近去信銀行公會,提醒銀行界在訂定按揭利率時,不應基於近期P與HIBOR(香港銀行同業拆息)的息差約500點子作參考,而應以過去5年的平均390點子作考慮,以免日後外圍加息時,重蹈05下半年出現香港被迫要「急速超加」利息的覆轍。
金管局同時提及會派員往各銀行,了解其按揭貸款定價策略,並要求銀行證明其按揭產品所訂價格屬合理,且不會冒上信譽、利率或流動資金等風險。
函件亦有提到,倘銀行繼續用「超低」按息,日後相關貸款未必能透過現有機制,包括證券化、出售予第三者、甚或向金管局作抵押等,取得流動資金。筆者認為,既然銀行可按現行規定,透過作為「後貸款人」的金管局,取得所需的流動資金,業界理應沒有膽量冒險「不聽話」,開罪「水源頭」,故將按息減價戰停下來,慢慢調高新造按息,乃銀行必然選擇。
其實,銀行界可考慮先將P下調(0.25厘至0.5厘),以收窄目前P與HIBOR的差幅,然後將新造的按息改在P減2.75厘水平,這便可回應金管局的訴求。
梁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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