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巴司機涉危駕奪命受審

校巴司機涉危駕奪命受審

【本報訊】元朗港鐵朗屏站對開外路段,去年10月發生奪命車禍。一名沒有依照交通燈號橫過馬路的七旬翁,遭超速駛至的校巴撞倒,飛彈10呎以外,頭骨碎裂,當場死亡。肇事校巴男司機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使用不妥當車輛罪,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被告李玉興(51歲)被控於去年10月30日,在朗屏站外的媽橫路危險駕駛,導致78歲翁文淦波死亡。肇事校巴沒有有效的速度標。

任職貨櫃車司機的目擊者陳志財供稱,他當日早上近7時在宏達路過馬路,聽見汽車響號聲而望向前方,看見文翁沒有依交通燈號過馬路,突然嘭一聲,被告的校巴將文翁撞倒,並飛彈10呎外。被告警誡下承認駕車時速約80至85公里,超出限制的50公里。
案件編號:DCCC482/09

當日意外發生後,救護員為文淦波急救,肇事校巴停在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