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囚終身的台灣前總統陳水扁,今日將以「前任中華民國流亡總統」身份,入狀美國軍事法庭,起訴美國總統奧巴馬(BarackObama)和國防部長羅拔蓋茨(RobertGates),要求美方依二戰後的和約,負起對台灣的管轄權,重審他的弊案,並頒令釋放他,保障他的人身安全。台灣學者指扁此舉是急病亂求醫,已淪為國際笑話。
陳水扁辦公室昨日發表聲明,就扁在美國興訟一事作解釋,並確認有關訴狀將於今日,委託台灣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執行長林志昇,在美國向華盛頓聯邦軍事法庭提交。據透露,扁的起訴狀認為,依據1951年舊金山和約,台灣的地位未定,既不屬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屬中華民國,而由「主要佔領權國」的美國管轄,並由美國軍方執行。
扁指台灣應享美憲法權
陳水扁認為,美國軍方對台灣的管轄權至今仍在,台灣人民有權享有美國憲法與美國法律的某些基本權利,特別是有關生命、自由、財產以及正當法律程序。他因此入狀告美國總統奧巴馬及美國國防部長羅拔蓋茨,要求他們根據和約負起對台管轄權,立即啟動在台灣仍然有效的美國軍事法庭,重審他的案件,並立即頒令釋放他,保障他的人身安全。
陳水扁在訴狀中以「前任中華民國流亡總統」自居,以凸顯「台灣地位未定」。他還自爆在任總統八年間,是「接受美國在台協會處長許多特殊指示」工作的,領命的程度「甚至牴觸干擾本人擔任總統時的決定與決策」。扁還稱,他願就台灣地位未定的有關案件,赴美出庭作證。而扁辦稱,扁是以極嚴肅的態度入狀美國,強調此與已一審判決的扁家弊案完全無關。
爆曾「接美特殊指示」
陳水扁拖奧巴馬和羅拔蓋茨落水,民進黨立委全都不願表示意見。有國民黨立委質疑,扁是別有居心,或是打算可趁赴美出庭時大逃亡。台灣中國文化大學教授蔡瑋直指,陳水扁此招完全是急病亂求醫:「他已經到了走投無路的地步,見到甚麼都當救命稻草。就當國際笑話看好了。」
據悉,陳水扁是受「李登輝之友會」秘書長林志昇邀請,決定為林志昇的「控訴美國案」作證人,並委託他在美興訟的。
早年從大陸偷渡到台的林志昇,2006年與多名獨派人士一起,向美國法院起訴,稱根據舊金山和約,台灣是美國屬地,美國政府須發給台灣人民國民護照。該案今年4月被美國哥倫比亞區巡迴法院以「非司法裁判」為由駁回,7月8日美國最高法院受理上訴,本月29日將決定是否開審此案。
台灣《蘋果日報》/東森新聞
話你知:北京拒承認和約
舊金山和約(TreatyofPeacewithJapan,也稱對日和平條約),是1951年9月8日以美國、英國為首的二戰戰勝國,與戰敗國日本就二戰遺留問題所簽訂的和平條約。條約涉及日本曾管治的一些國家地區的地位問題,包括日本放棄對台灣及列島的權利,交由美國接管。
剛成立不久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退守台灣的中華民國均未參加此次會議。北京也一直拒絕承認該和約。台灣於1952年與日本簽訂和平條約,承認舊金山和約中關於台灣的內容,但1972年日本與北京建交時,日方宣佈廢除與台灣的和約。蘇聯和東歐共產國家也參加會議,但拒絕簽字,因他們不滿獲得利益太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