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侵吞外交款再被控

扁侵吞外交款再被控

因四大弊案一審被判無期徒刑的陳水扁,昨日再被追加控罪。特偵組昨日偵結機密外交款案,發現阿扁先後利用11次外訪機會,每次截留3萬美元(約23.4萬港元),滙給正在求學的兒子陳致中私用。昨日正式起訴陳水扁、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前外交部次長高英茂及兩名人頭戶。
起訴書指出,陳水扁在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11次外訪期間,以機密外交名義,向外交部每次申領10萬美元(約78萬港元)現鈔或旅行支票,逐次截留,滙給身在美國的陳致中,被指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侵佔公有財物罪。至於邱義仁,起訴書指他在2005年利用職務機會,詐領機密外交「安亞專案」的50萬美元(約390萬港元)公款,據為己有;高英茂則被指協助邱義仁詐領這筆款項。此外,特偵組人員昨日透露,台灣《壹週刊》去年報導這宗被核定為國家機密的案情時,疑因洩密,去年已將該刊記者及主管等列作被告,並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