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道危駕致他人死亡 旅巴司機認罪後悔走捷徑 落長命斜肇禍

花園道危駕致他人死亡 旅巴司機認罪
後悔走捷徑 落長命斜肇禍

【本報訊】中環花園道去年6月發生1死50傷車禍。一輛旅遊巴載滿60名屋苑居民,由山頂往西環時,司機貪快取道禁止3噸以上重型車輛進入的馬己仙峽道,在又長又斜的路段過度使用腳踏煞車減速,致煞車系統失靈,駛至花園道失控撞向政府合署外牆致15歲女生死亡。旅巴司機昨承認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名。
記者:陳詠詩

現年34歲被告陳英強,曾有兩次不小心駕駛紀錄,於意外後已轉職電話銷售員。他承認於去年6月29日危險駕駛旅遊巴,導致15歲少女李翠芬死亡。他被還柙至下月5日等候背景報告宣判。死者家人昨到庭旁聽,其間一名女親友不停在庭上飲泣。暫委法官祁士偉指案情嚴重,判刑無可避免。
事發當日,屯門兆軒苑居民分乘3輛旅遊巴往港島一日遊。至下午4時,眾人將往西環購物,被告駕駛着旅巴,並沒有依帶頭的旅巴行走司徒拔道,經跑馬地往西環,卻取道馬己仙峽道到中區,然後駛往西環。曾有乘客質疑路線不同,被告解釋是走捷徑。
當被告駛至花園道近麥當勞道交界時,旅巴儀錶板上的低氣壓警示燈響起,被告大叫「無迫力,捉實」,旅巴接連撞向3部房車及5部的士,鏟向安全島上4名途人,最後車頭直撞政府合署東座外牆才停下。正等候過路的15歲中三女生李翠芬當場死亡,而旅巴乘客、途人、被撞車輛司機及乘客共50人受傷。

沒為意限制車輛重量路牌

辯方解釋,當日行程沒有特定行車路線,被告為貪快才走捷徑。他沒有為意馬己仙峽道旁有限制3噸以上車輛進入的路牌。他事後感到後悔,向死者及其家人等致歉。當日車上居民及屯門區議員陳文華亦去信法庭,指被告車速恰當,亦盡力補救。
肇事旅巴經政府檢驗後證實煞車系統運作正常。不過,專家認為被告沒有使用低波,在又長又斜的馬己仙峽道過度使用腳踏煞車,導致煞車鼓及煞車蹄片過熱,令腳踏煞車失靈。專家另指,被告下斜時應同時用低波及廢氣煞車系統,以減慢車速,可減輕腳踏煞車的負荷。
案件編號:DCCC40/09

圖為肇事司機陳英強當日受傷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