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時太長!」「打劫!」曼市打吡過後,曼城領隊曉士、反曼聯球迷一窩蜂批評球證艾堅遜補時過長,惟此舉顯然是情緒宣洩多於理性分析。尤以曉士為甚,既已縱橫球壇多年,不可能對球例一知半解。
補時電子牌僅屬參考
本港前國際球證陳譚新認為艾堅遜補時7分鐘沒任何不妥:「球例列明,球證有權按不同情況,例如換人、受傷及拖延時間等決定補時,助理裁判所舉起的補時電子牌,只屬參考,實際補時時間只須較它長,而不會短,那便符合球例。」就今次事件,他補充了一點:「過去出現過球證在補時決策上,似特別補較多時間令主隊獲益的個案,但我認為今次事件絕無問題。」
陳譚新所指的球例,是國際足協有關球賽時間的球例第7條,內裏並沒有列明補時的規範,包括換人必須補時30秒等,說到底,球證自己才是決定補時長短的最終決策者。文:藍鑽石
曼市打吡7分鐘補時經過
89'第4球證準備舉起補時4分鐘的電子牌
90'比拿美射成3:3後,慶祝時間約為45秒
90+3'卡域克入替路爾斯安達臣
90+6'奧雲於95分26秒射成4:3
90+7'球證艾堅遜鳴笛完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