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08年起,本人已登記輪候公屋。由於住所租約即將屆滿,業主聲明不再續租,加上本人財政拮据,可否選擇「擴展市區」,以提早獲配公屋單位?
答:基於合理分配公屋資源的原則,房屋署不能按個別申請人的居所租約情況而提前配屋。根據現行公屋編配政策,公屋輪候冊一般申請人的配屋次序,乃依照輪候冊的次序、家庭人數,以及所選擇的地區依次安排。「非長者」的一人申請則按其所獲得的分數及配額而定,分數越高,越早獲配單位。若申請人逼切入住公屋,可向社會福利署申請「體恤安置」。
選新界區早編配
每月15號,房屋署都會在其網頁更新「公屋輪候冊最高調查及已接受配房申請編號」,並於報章刊登有關資料,公屋輪候冊申請人可藉此作為其申請進度的參考。此外,房屋署會因應公屋資源情況,不定期推出「特快公屋編配計劃」,讓符合資格的申請人有機會提早入住公屋。
如申請人選擇「新界」地區,包括:屯門、天水圍、粉嶺、上水、元朗及大埔,可能較早獲配公屋。有逼切住屋需要而正輪候其他地區的申請人,可考慮將選區更改為「新界」,以加快配屋的進度。
房委會熱線:2712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