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毒罪成喇沙生須隨時驗尿起居上學交友 事事經感化官

藏毒罪成喇沙生須隨時驗尿
起居上學交友 事事經感化官

【本報訊】名校喇沙書院一名中四男生在校內「啪丸」後神色有異,被查問時主動向校方交出三粒搖頭丸,以及一些需醫生處方的止痛藥甲芬那酸。男生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兩次驗尿均顯示近日沒有沾染毒品。暫委裁判官許俊聲輕判他感化12個月,並需依照感化官指示隨時驗尿。

感化12月須遵七條件

該名16歲姓張被告承認藏毒及管有第一類毒藥罪。他接受感化期間需遵守七項條件,包括不准再接觸毒品,依照感化官指示隨時驗尿,有需要時接受戒毒療程,遵守宵禁令,參與社區支援活動,交朋結友須得感化官同意,以及須向感化官滙報起居及上學的情況。
被告昨日早上身穿白恤衫及黑色西褲與父親步入法院大樓,狀甚憂心。獲輕判感化令後,他即時鬆一口氣,與父親結伴離開法庭。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在今年8月6日及17日先後驗尿,結果顯示他沒有再沾上毒品。被告一直以來態度合作又坦白,他深獲家人支持,無論是被告雙親或是他兩名胞姊,均承諾日後會與被告多加溝通,防止他再走上歧路。校方已表態讓被告原校升讀中五,被告成績不俗,訓導主任會跟進他的個案。被告對案件為家庭及校方帶來麻煩,深感抱歉。

今年4月3日,喇沙書院揭發學生藏毒事件。資料圖片

辯方指留案底教訓大

辯方又指,被告犯案留下案底,已是最大的教訓,有阻嚇作用,被告亦已吸取教訓,望能改過自新。
案發於今年4月3日下午,九龍城喇沙書院一名男教師及一名風紀在校內走廊巡邏,發現被告形迹可疑。他們起初僅懷疑被告身懷香煙等違禁品,直至返回教員室調查,被告才主動從褲袋交出三粒搖頭丸及3.68克甲芬那酸粉末。學校最後報警處理。
案件編號:KCCC28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