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有恆指廉署誘導落口供與胞弟及教師應訊 否認詐騙罪

蘇有恆指廉署誘導落口供
與胞弟及教師應訊 否認詐騙罪

【本報訊】一手將仁愛堂田家炳小學打造成「狀元小學」的前校長蘇有恆,早前非禮女教師罪成,仍等候上訴。惟一案未平一案又起,他涉嫌在任職該校校長期間以權謀私,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串謀詐騙罪。他昨日與胞弟及被指在06年全港性系統評估中向學生「通水」,而遭該校解僱的前教師馬世棠,同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全部否認控罪,蘇氏兄弟更指是受廉政公署人員誘導下錄取口供。案件押後至下月28日預審。 記者:楊家樂

現年55歲的蘇有恆,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又與報稱無業的53歲胞弟蘇有昌及42歲的仁愛堂田家炳小學前教師馬世棠,一同被控串謀詐騙罪。蘇氏兄弟昨同樣聘用當值律師代表,而馬則聘請私人律師。三名被告昨日均否認控罪,控方預計審訊需時4天。

蘇有昌涉嫌串謀兄長蘇有恆詐騙。

前教師馬世棠昨日否認串謀詐騙罪。

表現輕鬆讓記者拍照

蘇有恆昨日庭上表現輕鬆,離開時更稍為停步,大方讓記者拍照。而蘇有昌及馬世棠則表現拘謹,離庭時均戴上口罩,蘇有昌更以雨傘阻擋記者拍攝。
辯方表明蘇氏兄弟將爭議是否自願錄口供,指廉署人員於清晨6時突擊上門,到蘇有恆鴨脷洲海怡半島寓所進行調查,並即時錄取口供。當時蘇不知所措,驚慌下簽署口供紙,事後更記起廉署人員錄口供前,並無向他作出適當警誡。而蘇有昌亦指是受廉署人員誘導而錄口供。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質疑上述說法:「佢(蘇有恆)自己驚,同口供自願性有咩關係?」
控罪指,蘇有恆於01年6月至06年11月間,身為仁愛堂田家炳小學校長,安排向校方提供與其弟蘇有昌有關四間公司的報價單,即宏記工程、偉業工程、大洋清潔服務及宏昌鋁質工程,促使上述公司為學校提供維修、翻新及其他服務,但未有申報二人的關係。另一項控罪指,三名被告涉嫌於06年4月串謀詐騙校方,訛稱宏記工程公司只曾向該校遞交一份報價單,內載一項圖書館翻新工程合約投標的最低標價,令宏記獲判授予相關的學校工程。三名被告獲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候審。
案件編號:KTCC59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