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政府投放資源不足 要求改革律師會刑法委會杯葛法援刑事案

指政府投放資源不足 要求改革
律師會刑法委會杯葛法援刑事案

【本報訊】香港律師會昨日向民政事務局發公開信,不滿政府資助刑事法律援助嚴重不足,要求全面改革刑事法援資助制度。律師會刑法及訴訟程序委員會12名成員,下月進行杯葛抗議行動,拒絕接辦法援署轉介的刑事案件。有關注團體擔心,法援資源不足,容易製造寃案或錯判。
記者:林社炳

律師會刑法及訴訟程序委員會主席熊運信指出,該會主要不滿目前刑事法援律師收費,早前當局建議,高等及區域法院的刑事法援案件,每小時律師費用分別為730元及620元,只及民事法援的四分一至三分一。他擔心,根據律師會2007年調查,47%回應的律師及36%律師行,表示曾因政府投放資源不足,考慮會退出刑事法援計劃。

實力相稱才可伸張正義

熊運信表示,委員會12名成員,決定於10月份採取杯葛行動,強烈表達對政府做法不滿,但不會呼籲刑事法援名單約240律師行加入行動,以免令法援系統癱瘓,影響需要法援服務人士的利益。熊運信質疑政府,願意投放更多資源給民事法援律師,是因民事案申請法援人士倘判勝訴,如工傷可向保險公司索償,政府可向申索人取回訴訟開支。相反,刑事法援費用,絕大部份都是有出無入。
律師會會長王桂壎指出,面對資源充足的警方和檢控當局,相對於被檢控但需倚靠刑事法援提供律師協助辯護的人士,難免處於不利狀況。在任何刑事審訊中,控辯雙方實力要相稱,正義才可以得到伸張。

逾千被押者指法援不足

社區組織協會主席何喜華指出,07年原先隸屬政務司司長的法援署,降格劃歸民政事務局。他說,「由曾德成出任局長嘅民政事務局,只係政府處理嗰啲唔想睇到、想陰乾嘅雜物房。」一直協助弱勢社群的立法會議員梁耀忠說,96年至今已有逾1,000名涉案被羈押市民,投訴羈押期間,得不到充份的法律援助。他不想有人因法援資源不足,令涉案人陷入寃案或錯判。
民政事務局回應說,已承諾將外判刑事法律援助服務的開支大幅提高,每年由9,000萬元增至1.9億元。並視乎個別案件,將律師費增加一至四倍。

法援署刑事案律師每小時收費

區域法院律師
現時費用(元):300
建議費用(元):620

原訟法庭律師
現時費用(元):425
建議費用(元):730

上訴法庭律師
現時費用(元):570
建議費用(元):990

資料來源:民政事務局

法援署接獲民事及刑事法援申請

年份:2009*
民事(宗):8,611
刑事(宗):1,841

年份:2008
民事(宗):15,314
刑事(宗):3,413

年份:2007
民事(宗):15,598
刑事(宗):3,765

年份:2006
民事(宗):17,422
刑事(宗):3,779

*為上半年數字
資料來源:法援署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