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女編輯盜竊判社服令

案件速遞
女編輯盜竊判社服令

【本報訊】於報館任財經女編輯的單身女子馬麗雲(40歲),7年前為博取女友人歡心,竟在中環德輔道中一大廈的信箱,偷去一家投資公司向銀行申請的支票簿,開出兩張支票購買兩部價值22.8萬元的甲蟲車,及給予對方一張68萬元支票,次日,車行職員發現支票已報失揭發事件。涉案女子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偷竊及使用虛假文書等四罪,暫委裁判官戴昭琦接納她一時行差踏錯,愚蠢執着才犯案,判處社會服務令200小時。
案件編號:ESCC26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