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早前因沒有藥廠達要求,取消豬流感疫苗第一輪招標。據悉政府已邀請藥廠參與第二輪招標,並修改了招標條款,包括取消要求藥廠提交相等於中標價值的1%作為按金的條款。
港府修改招標條款
政府原定只揀選一間中標藥廠提供疫苗,第二輪招標容許兩間藥廠中標,若一間藥廠未能提供所需劑量,可由另一間藥廠供應。首輪標書列明疫苗保存期不少於交貨後的10個月,但新標書取消此要求。業界估計豬流感疫苗屬新疫苗,藥廠較難確定是否與季節性流感疫苗一樣的保存期。
據悉,新舊標書均列明政府可以將未使用的疫苗退款,但新標書給予彈性,藥廠可就如何退款提出反建議。兩份標書列明藥廠可能需將疫苗供應予本港逾2,000名私家醫生,料政府若落實與私家醫生合作為市民打針,屆時可要求藥廠直接將疫苗送往各診所。
政府訂購疫苗數量維持以500萬劑為基數,可增購20%或減購40%。對於是否考慮購買內地疫苗,立法會議員梁家騮相信有市民存在憂慮,政府應先索取疫苗樣本作臨床測試,確保成效及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