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在蘇格蘭經營中式外賣店的老父,指稱早年出資購入沙田勵城花園物業及蘇格蘭舖位,以長子名義持有,待他與妻百年歸老後,留給六名兒子平分。老父指稱長子侵吞家財,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該逆子違反信託協議,要求法庭聲明長子只以信託人身份代持有上述物業,頒令將物業交還,並交代物業收租賬目。
被告同意兄弟平分
原告李官穩,被告李毅榮。原告在入稟狀指,與妻黃英嬌育有六子,被告是長子,原告於88年以63萬元購入沙田勵城花園一單位,由妻子及被告持有,當時被告同意,待雙親去世後,會把物業交六兄弟平分。
原告約於90年再斥資買入蘇格蘭一個商舖,經營中菜外賣店,舖位亦由被告名義持有。該舖經營十年後,原告跟妻把舖位出租,靠租金來過退休生活。惟06年時,被告指示律師把租金轉交給他,私吞租金。原告指,妻子07年3月去世後,被告卻自稱為兩物業的唯一實益擁有人,拒絕向原告交還物業。
案件編號:HCA19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