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漢大海棄屍囚34月

中年漢大海棄屍囚34月

【本報訊】中年無業漢偕友人往港男尋歡熱點伶仃島,同行六旬友人因撞船重傷死亡,他一時心慌,將屍體丟進大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郭啟安指,除被告供述意外經過外,死者死因成謎,被告事後沒有即時求助,卻棄屍大海,並要求他人協助誤導警方,圖掩飾事件,行為愚蠢,其解釋亦不合理,故判被告妨礙合法埋屍罪成,入獄34個月。

稱事主撞頭流血

現年49歲被告吳帶勝(圖),被控一項妨礙屍體合法埋葬罪;44歲女被告張毅君則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她早前認罪,昨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中62歲死者羅阿生(譯音)為退休漁民,於07年11月17日之後失蹤。從吳的警誡供詞指,當日他偕羅及兩男子往伶仃島,其間船撞向浮標,站在船頭的羅向後倒下,頭部受傷流血。吳聲稱原打算往附近的深灣水警基地求救,但因心慌,於是繼續開船離開香港水域,其後發現羅身體已凍,於是與其餘兩人合力將羅丟進海,認為屍體會被公安發現。
警方其後調查羅的電話紀錄,發現他失蹤前收過由張婦登記的電話來電,於是查問張。張在吳要求下,假稱不認識羅。直至事發九個月後,警方查問兩名被告的共同朋友,才知悉該電話實由吳所使用,遂拘捕兩人。
案件編號:DCCC12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