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沒有推行全民醫療保障制度,政府只為65歲或以上長者提供醫療保健(Medicare)、為低收入家庭、孕婦或殘障人士提供醫療補助(Medicaid)計劃,多數人會由僱主購買可退稅的醫療保險,或買私人醫療保險。但隨着醫療保障成本急升,全美逾3億人有4,600萬人沒有醫療保險,另2,500萬人保險費不足以支付醫療開支,1/6人口有病不得就醫,故奧巴馬舉起醫療改革的大旗。
奧巴馬提出的全民醫療改革包括:強制所有人投保,否則要罰款;加強對保險業監管,確保美國人不會因過往患病紀錄被拒保;對沒有受保人士,政府成立國家保險交易局,由中央提供醫療保險,跟私人保險公司競爭,迫使保險公司調低保費;政府會對經濟有困難人士,提供津貼投保。奧巴馬估計,醫療改革在第一個10年內,要耗資9,000億美元(7萬億港元)。
但全民醫療改革引起兩大爭議:第一是美國前年的醫療開支已達2.2萬億美元,若要實施全民保健,必大大增加政府財政負擔。第二是政府主導公共保險,迫私人保險公司降低保費或擠出市場,意味政府接管醫療保險市場,有違自由市場原則。此外,醫院和醫生擔心被迫降低醫療費,藥廠憂慮被迫減藥費影響收益,市民恐怕政府限制他們的醫療選擇,醫療改革牽動太多利益,要落實難度超高。
英國廣播公司/美國《紐約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