蹓狗漢斥漁護署虐狗

蹓狗漢斥漁護署虐狗

【本報訊】一名男子昨凌晨在上水投訴漁護署捉狗隊虐待狗隻,將他代友人照料的唐狗當作流浪狗,捕捉時動作粗暴導致狗隻流血受傷。事主一度坐在狗籠上阻止有關人員帶走,驚動警方調解。不過,漁護署經調查後稱,該唐狗並沒植入晶片。

唐狗頭部受傷流血

投訴人姓李(45歲),聲稱受友人所託照顧兩隻唐狗,昨凌晨零時他在上水龍琛路附近開工,於是帶着兩狗同行,任由牠們在附近蹓躂,並沒戴狗罩。
稍後數名漁護署捉狗隊人員到場,將其中一隻黃白色唐狗捉住困在狗籠,並準備捉另一隻。李得悉後匆匆趕至,見籠內的狗隻頭部受傷流血,懷疑曾經被捉狗隊棒打。李聲言兩隻狗有狗主,並非流浪狗,要求他們釋放。但職員稱是接獲市民投訴,狗主可於四日後前往認領。
李為免另一隻狗也被捉走,把心一橫將牠趕走,又坐在狗籠上阻止捉狗隊帶走;漁護署人員報警,警員到場了解後列作糾紛,並勸服事主離開。
漁護署回覆本報查詢稱,該犬已送到動物管理中心,檢查後發現牠並沒植入晶片。漁護署人員捕捉流浪狗時,要保障前線人員及市民安全,也兼顧動物本身的福利,盡量減低牠受傷的機率。而超過五個月大的狗隻都要領牌、植入晶片和接種狂犬病疫苗,否則便干犯《狂犬病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