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出櫃 - 畢明(廣告腦作總監/影評人)

劉德華出櫃 - 畢明(廣告腦作總監/影評人)

假設:劉德華作為品牌,而他又是我客戶的話……
類似的題目,在阿嬌鍾欣桐「很傻很天真」aka「很黃很暴力」事件時,我已經想過。一個明星,某程度就像一個品牌、一件有市場價值的貨,價格可升可跌,正如廣告公司的客戶一樣。如果客戶遇上形象危機、醜聞衝擊、突發意外、頭暈身㷫傷風感冒情緒病更年期,作為管理其品牌的工程師,廣告公司替客戶救火救難救贖岌岌可危的生意,拯救客仔於被圍攻不被捨棄的轉危為安,出謀獻策兵來將擋化解劫數乃常務份內事。

每次有公眾人物出事,由政治到商業到娛樂界,此起彼落一地都係裙拉褲甩的危機處理,都算,不時眼寃是笨手笨腳的拿石頭甚至炸彈砸自己腳的高招,專業拆彈反成公關核彈驚你唔死,前英首相貝理雅SpinDoctorAlastairCampbell耍家的好整以暇從容優雅公關術"Non-denialdenial"回歸後沒見過,四両撥千斤化險為夷從來缺貨,把一隻鑊反用來煮一餐飯轉危為機更是天方夜譚。
如果劉德華作為品牌,而他又是我客戶的話,因時制宜之前,先望聞問切:找問題所在,是甚麼病,該當何罪(如果有)?戰場、敵人、對手是誰?品牌的核心價值有沒有受到影響?需不需要怎樣玩眼前的遊戲?

明星不拿私生活來給公眾消費不是罪,兩個人的私生活不必向第三個人何況公眾交代,干卿底事英文喚noneofyourbusiness,問題是太多人試過策略性把私生活拋出來釣眼球博影相作電兔扮狗糧給狗仔隊去噬給觀眾去追,玩得這個遊戲就不能恨這個遊戲。你一恨,就輸品了。傳媒不是敵人,對手可能是公眾,曰mob,他們好色、嗜血、獸性、生活枯燥,在日出而作營營役役中採食名人明星的色彩填補自己的蒼白。結婚,生子,也不是罪,對於劉華正氣健康的品牌價值零傷害。
於是「劉華MS(maritalstatus)風暴」方案不外三個:1.不置評2.公告天下3.攫取機會,令自己不朽。
1.死人冧樓,不置評路線堅守。去不去奔喪怎樣奔喪旁人說三道四又如何?是否不孝是否薄倖千山獨行,你身邊那個明白你有共識何須世界允許?你不給反應事件就沒燃料燒下去終會凋謝唯獨要能忍,如狼似虎的mob不能驕縱。但這方案脊椎骨出事不能用因這品牌最介意是世界認可。
2.為了赦免他,先得給他一個罪名。公告天下我的罪是維護愛人家人,結婚沒錯生子沒錯,甚至在娛樂新聞無聊鼎沸的白噪音之中說白謊言也不是大問題,你信玉女冇性生活或者天王為粉絲終生戒愛至死不婚是你問題,comeon,大家的出生日期,都不是yesterday。growupandgetalife啦拜託。
3.這是個機會,讓品牌不朽。劉華的極限是巨星,不是icon,他沒有占士甸或哲古華拉成為T恤圖騰的魅力和質地,他太從俗潔癖。但如果今次,他挺身逆風發聲,理直氣壯地出櫃,向全世界comeout,他比任何人都有條件有身份有資格勇於背起改變社會的使命感,推廣「今時今日咁嘅粉絲態度唔啱o架」,藝人賣藝不賣私生活天公地道,明星藝人也不應因愛情婚姻家庭性生活性取向而被歧視,香港社會的民智是時候成熟向前走很久了。他就是思潮了。
太成功的其中一個代價,是再沒人會/敢對你說真話,有你也未必肯聽懂聽。如果劉德華作為品牌,而他又是我客戶的話,我會建立他走第三條路,改變世界。還有,別做喪冧粉絲的裙腳仔,以討好全世界為己任。
沒有人可以得到全世界,連上帝都不能,都要和佛祖、真神阿拉等分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