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調查雷曼事件小組昨日召開閉門會議,要求金管局與證監會,提供與銀行商討雷曼回購協議的內容及資料。據了解,由於銀行條例與證監條例中,容許披露資料的寬緊度有所不同,小組未必可以取得全部資料。
不想再用法律程序
立法會調查雷曼事件小組主席何鍾泰在閉門會議後見記者,透露委員同意以傳票方式,要求證監會提供金管局與證監會在7月期間,與16間銀行商討雷曼回購協議的書信資料,以及協議內容;委員會亦考慮要求證監會提交銀行銷售手法的調查報告。
不過有委員指出,由於當中涉及銀行條例與證監條例,兩條法例容許監管機構披露資料的限制,各有不同,當中以銀行條例規管較緊,惟究竟應以那一條條例為依據,委員會未有最後結論。有委員指出,若金管局以銀行條例中的保密條款,拒絕披露部份資料,不少委員也不想再用法律程序追迫監管機構,只有爭取金管局方面合作,盡量披露有關商討內容。
投訴程序被責虛設
另外,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聯同11名被列入「專業及經驗投資者」而不獲賠償的雷曼苦主,昨午到金管局與助理總裁李令翔會面。會後甘乃威表示,不獲賠償的苦主有400多人,希望金管局重新考慮把他們納入賠償方案。金管局先前啟動加強處理投訴程序,讓銀行處理「專業及經驗投資者」投訴,但原來銀行一直未有主動聯絡苦主,甘乃威斥責銀行沒有履行承諾,投訴程序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