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 據 - 高慧然

證 據 - 高慧然

台灣一個男人與人偷情,誤會被老婆捉姦,情急生智,把使用中的安全套從陰莖上拔下來,一張嘴,吞了下去,鯁在喉中,差點窒息。他若就此送了條命,成語「骨鯁在喉」大約將改寫為「套鯁在喉」。
想起另一宗類似趣聞,上海一個女人,為逃避債項,在法庭應訊時,走到法官面前,搶過那張作為呈堂物證的借據,也是一張嘴,吞了下去!
這兩個忙着要消滅證據的人,估計都不是網民。網人和非網人最大的分別是:前者對證據有着異乎尋常的迷戀。做了光宗耀祖的事,固然要存照留念,並且放到網上邀請相識不相識的人分享榮耀。做了不見得光的事,甚至犯了法,也無法克制自己公諸於眾的慾望,近期較著名的例子是連鎖快餐店強姦案,被告被定罪,那條被放上網絡的短片居功不小。
潛意識中,每個人都有被關注的慾望,如果不能用優點去吸引別人的眼球和關注,那麼,做網上希特拉也可以雷人。只是,放上網絡的證據要消滅起來卻不像那個安全套和借據,即使你不怕被鯁死,還是欲吞無從的。一張相片一段短片一篇文字被無限人傳閱轉貼引用,按多少次刪除鍵都不可能像粉筆字那樣,被粉擦抹淨。
奧巴馬告誡大家,上載錯事儍事會被翻舊賬,恨錯難返。網絡文化盛行,將來,王和寇的分別不再是前者知所進退,而是前者知道哪些東西可以上載哪些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