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旬環保回收商人涉藉驅鬼誘使19歲少女性交,復邀遊車河再次性侵犯她,昨在屯門裁判法院被控兩項強姦罪。
被控兩宗強姦罪
控方反對保釋時指,被告三次藉驅鬼性交事件,不涉及該兩次強姦,案件押後等候進行認人手續,又指事主知悉被告有黑社會背景,恐防被告會干擾證人。主任裁判官郭偉健批准被告以3萬元現金保釋。
被告周錦華(51歲),控罪指他於本年某日在天水圍天瑞邨某單位強姦一名女子,另指他於本年9月8日在停泊屯門44區小冷水路的一輛私家車內,強姦同一名女子。
律師申請保釋透露,被告與事主於3月透過友人介紹認識,兩人有4次性行為,事主每次均自願。被告曾借給她數千元,每次性交後扣數。若事主發生第一次強姦事件後感到害怕,為何仍應邀遊車河。
案件編號:TMCC33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