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之子變台灣之恥平靜面對無期徒刑判決 獄中扁邊洗衣邊聽判刑

台灣之子變台灣之恥
平靜面對無期徒刑判決 獄中扁邊洗衣邊聽判刑

「他一邊洗衣服,一邊看電視。當聽到自己被判無期徒刑時,(他)沒有甚麼異狀。」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昨拒絕出庭接受世紀判決,但據台北看守所指,扁整個下午一直開着電視關心自己的案情。由「台灣之子」變成「台灣之恥」,在政壇上打滾近30年的阿扁,昨上演生命中最為難堪的一幕。

自知將被判重刑的陳水扁,昨日上午透過幕僚對外放話,表示此刻自己的心情很平靜,並認為法官將會繼續羈押他。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昨日前往探扁的不是扁家成員,或民進黨人士,而是扁任總統時御用八年的女髮型師江姮霓(40歲)。

2000年,陳水扁(左二)與呂秀蓮(左一)成功當選總統、副總統,攀上權力高峯,立時改變台灣。圖右坐輪椅者為扁嫂吳淑珍。資料圖片

陳水扁當選總統後,2000年到台南參觀空軍基地,並登上戰鬥機,嘗試當機師的感受。法新社

御用女髮型師:他很好

陳水扁去年12月13日獲釋後,首次外出就是前往江姮霓在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開設的高檔美容院剪頭髮。但江姮霓昨日與丈夫一起探扁時,並無幫扁剪髮。兩人離開看守所時,被大批記者追問扁在宣判前的心情時,她不願接受記者訪問,但在記者包圍下僅表示:「他(指陳水扁)很好。」隨即搭車離去。
扁辦秘書江志銘昨被追問陳水扁「為何選在宣判日會見髮型師」時表示,扁與江姮霓會面只是「依照排定的時間,純屬巧合而已,沒有特別意義。」他又轉述扁的話稱,扁對一審判決結果已不抱任何期待,反而比較擔心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是否獲罪。扁說,他所做的一切連累到子女,讓他感到非常歉疚與難過。
台北看守所副所長杞炎烈表示,在宣判前夕,陳水扁的作息很正常。他在前晚約11時就入睡,昨日上午起床後,用餐狀況正常,除了放風時間,就一直在房中看報、電視和聽廣播。看守所特別加派人手觀察他的情況。扁上午表現得十分平靜,但下午後,就一直盯着電視機,「他有一邊洗衣服,一邊看電視。」而得悉判決結果後,未發現阿扁情緒出現問題。至於他是否需要進行心理輔導來面對一審判決結果,所方會尊重扁個人意願。

陳水扁(左)一家早年的合照。左二依次為陳致中、陳幸妤及吳淑珍。資料圖片

曾因蓬萊島雜誌誹謗案入獄的陳水扁在1987年出獄時,吳淑珍(前排中)到監獄外迎接。資料圖片

富家珍與窮家扁私定終身

出生台南鄉下一個世代貧困的農民家庭的陳水扁,父親陳松根是佃農與長工,家裏窮得常常要四處借債。他與同為台南縣人的吳淑珍是中學校友,但二人家境卻有天壤之別。吳淑珍是出身醫生世家的富裕千金,從四歲起就開始學芭蕾舞彈鋼琴,所穿衣服多是進口貨。雖然門不當戶不對,但性格潑辣的她不顧父親反對,到台北與陳水扁私定終身,並在1975年2月上演「窮秀才與富家千金」真實故事。有媒體認為,或許吳淑珍幼時豐裕的生活,為日後她的巨貪和奢侈打下了伏筆。
陳水扁從政30年,並在9年前的2000年登上權力最高峯。當年,他舉手宣讀總統誓詞時高喊:「在全體國人的見證之下,本人以最莊嚴及謙敬的心情在此鄭重宣誓,將遵守憲法與法律規定,……追求公平正義、捍衞國家主權及尊嚴,絕不辜負國人的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最嚴厲之制裁,謹誓。」不料今一語成讖,因貪腐等弊案,全家成為階下囚。扁家沉淪的故事,無論藍綠民眾都為之慨嘆。
台灣《蘋果日報》

陳水扁小檔案

出生:1951年2月18日
籍貫:台南官田鄉
學歷: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圖)、韓國慶南大學榮譽法學博士、俄羅斯經濟學院經濟學榮譽博士

家庭:妻子吳淑珍,女兒陳幸妤,兒子陳致中

從政經歷:
1979年 為美麗島事件主犯之一的黃信介辯護,成為踏入政壇的契機
1981年 首次參選台北市議員,以高票當選
1985年 競逐台南縣長敗選,扁嫂在車禍中下半身永久癱瘓
1987年 加入民進黨,並當選為中常委
1989年 出任立委
1994年 當選台北市長
2000年 當選台灣總統
2002年 首次出任民進黨主席
2004年 總統選舉前夕發生「3.19」槍擊案(圖),成功連任總統
2008年 因涉多宗弊案,卸任總統後成為被告,同年11月遭羈押
2009年 因多宗弊案,與妻子齊被判無期徒刑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扁家弊案大事記

22/06/2006 有企業「台灣紅」公司的負責人李慧芬向國民黨立委邱毅爆料,指她的300萬新台幣君悅飯店住宿發票,被她的堂姐李碧君拿去轉交吳淑珍核銷國務機要費,從而揭發事件
03/11/2006 台灣高檢署宣佈國務機要費案偵結,起訴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等人均涉貪瀆,但扁因具總統身份而有刑事豁免權,要等其卸任或遭罷免之後才能起訴
15/12/2006 吳淑珍首度出庭應訊,表示不認罪後暈倒送院,隨後17次請假不出庭
20/05/2008 阿扁卸任總統後,特偵組分案偵辦並將他列為被告
24/07/2008 特偵組首度以被告身份傳召阿扁問話
15/08/2008 瑞士司法機關提供扁家海外洗錢的資產,特偵組分案偵辦洗錢案,當晚傳召阿扁問話
16/08/2008 特偵組首次搜查阿扁辦公室、住所;將扁、珍、吳景茂、陳致中及黃睿靚列為洗錢案被告,並限制扁、珍和吳景茂出境
11/11/2008 特偵組向扁問話6小時後,以涉犯重罪,法院批准收押,阿扁翌日凌晨押往看守所
12/12/2008 特偵組偵結扁家四大弊案,起訴扁等共14名被告
13/12/2008 扁案移審台北地院,審判長周占春裁定阿扁無保釋放
25/12/2008 台北地院庭長會議決定,將國務機要費合併處理,案件改由法官蔡守訓審理
30/12/2008 特偵組抗告成功,阿扁第二次被羈押
03/03/2009 台北地院裁定延長收押阿扁兩個月
13/07/2009 台北地院再次延長收押阿扁兩個月,本月25日屆滿
11/09/2009 扁家弊案一審宣判,陳水扁夫婦被判無期徒刑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