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院管理局正檢討醫療事故肇事員工懲處機制。據悉,該局當初步構思加強懲處力度,若事故直接導致病人死亡或身體嚴重傷殘,員工可能會被解僱,而非以往暫停升職加薪。該局將制訂10項懲處的參考準則,如員工是否獲提供適當的工具;若發覺是管理層監督不足,亦要面對處分。
將統一員工懲處機制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早前要求醫管局統一員工懲處機制,醫管局行政總裁蘇利民最快下周一向周一嶽滙報檢討結果。
據悉,醫管局正構思制訂10項懲處的參考準則,包括員工的培訓、配備醫療工具、監督是否足夠,又會對比其他有同樣經驗及培訓的員工,是否犯同樣錯誤,及員工是否初犯等。
若員工有足夠培訓及監督仍出錯,則懲處會較嚴重;若其他有同樣經驗的員工亦犯錯,則可能是管理層的指引或環境問題,而非前線員工問題,懲處會較輕。以往醫療事故一般只懲處前線員工,據悉,該局認為將來需調查管理層的責任,如沒作足夠監督亦需處分。
醫管局明白公眾不滿對犯錯員工懲處太輕,例如兩年前威爾斯醫院一名女醫生為少女呂巧琳打錯針致命,她只被罰3年不可升職及加薪,其上司及醫院管理層更沒被處分。北區醫院切錯胸事件更沒有人需負責。
員方憂交代搵人孭鑊
據悉,將來的懲處力度會參考事故對病人造成的傷害,若病人死亡或身體有嚴重傷殘,員工隨時會被解僱。該局又會主動將嚴重個案涉事員工,轉介香港醫務委員會或護士管理局跟進專業責任。
消息人士指,因沒有醫療事故的原因及結果完全一樣,難以一刀切統一懲處;「但若將來醫療事故的嚴重性及數目與現時一樣,公眾會看見更多解僱個案,機制會較透明。」
前線醫生聯盟主席謝耀昌表示,以往各醫院在同一類事故上懲處不一,如遺失USB手指,有員工只獲口頭警告,有員工被扣減增薪點,護士與醫生的處分亦不同。他贊成統一懲處機制,但「擔心醫管局為咗向公眾交代而搵人孭鑊」,局方應設立獨立委員會作紀律聆訊。
醫管局表示,正全面檢討員工的紀律處分政策及程序,制訂基準,為各醫院提供劃一紀律處分類別。
醫管局構思部份懲處參考準則
1.員工是否獲足夠培訓
2.是否獲提供合適的醫療工具
3.上級是否有足夠的監督
4.其他有同樣經驗及培訓的員工,是否有犯同樣錯誤
資料來源:消息人士